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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誰喫掉了我的腦子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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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過任何一個線索。

思如把橋頭路邊以及附近商家安裝的監控全部調出來看了一遍,她總覺得有地方很違和。

小譚姑娘遭了。

這在警局引起很大的轟動,雖然她是靠關係進來的,又愛看劇,但本身是個很開朗活潑的妹子,見人都是一張笑臉,十分討人喜歡。

emmm

連警察都敢殺,那兇手越來越有恃無恐了。

槽!

必須要逮到。

周局很悲痛。

他把思如喊進來,雙目通紅,一夜都沒睡。

思如:

“周局我有個想法。”

“恩?”

“也許你覺得我迷信,但極有可能犯案的不是人。”

“誒?”

周局不可置信。

睜着一雙佈滿血絲的眼睛看着思如,很茫然。

思如說道,“你想想那些憑空消失的腦子,完全沒有任何痕跡彷彿是隱形人一般的兇手”

周局就沉默了。

半晌,“你是說小譚是被鬼魂殺死的嗎?”

“爲什麼?”

“小譚那麼善良可愛的姑娘從來沒得罪過人的。”

思如搖頭道:“周局,鬼魂殺人的原因肯定跟人類是不一樣的,不排除有仇殺的可能,但從這個案子來看,應該跟看劇有關的。”

恩。

說不定那兇手就是從電視機裏跑出來殺人的。

也不對。

包括小譚姑娘在內的很多受害者是看手機的。

周局垂下眼眸,“如果真是鬼魂,那我們是要去找個陰陽先生或是得道高僧來除鬼嗎?”

怎麼跟民衆解釋。

還有上頭領導,難道要說造成這一切慘劇的是非人類?

呵,他會被批的。

思如就搖頭,“是不是鬼魂還說不好,但肯定不是人類,現今還沒有人能隔空取腦的。”

案件還存在很多疑點。

周局長嘆一口氣,“都怪我,我不該那麼縱容她。”

誤了卿卿性命。

擺手,“你先去忙吧,我想靜靜。”

思如:

“哦。”

她從辦公室出來就接到了葉佳佳打來的電話。

“老大,有重大發現。”

“那個魏紅的老公很像一個人,毒販於成。”

思如:“”

原來葉佳佳跟童森根據身份證上的信息到達魏紅的家鄉,被村裏人告知她早就出嫁了。

呃。

明明當初魏紅父母根本沒提及她結婚的事呀,還理所應當的說要繼承魏紅留下的房產。

有問題。

懷揣着這種懷疑,兩人在未驚動任何人的情況下見到了所謂的魏紅的老公,一個看起來很普通的人,但童森卻莫名的覺得眼熟。

恩。

似曾相識。

他跟葉佳佳扮作一對進山來攝影的情侶,以口渴的理由向魏紅的老公要一碗水喝。

順便嘮嗑。

剛好魏紅的兒子在,葉佳佳就邊逗孩子邊問。

“真可愛,怎麼沒見他媽媽?”

精瘦樸實的男人笑道,“出去打工賺錢了。”

誒?

葉佳佳都愣住了。

你說孩子媽進城買東西或是走親戚都說得通,但外出打工要你這男的還有什麼用呀。

男人看似不經意的解釋:“我前幾年生了一場病,就不能幹重活了,家裏全靠她一個女人撐着,說老實話,我這心裏很難受。”

無奈。

葉佳佳看了他一眼。

弱嗎?

並不覺得。

童森抱着相機到處拍,充分表現出一個攝影狂的樣子來,他還學江厚霖在鼻樑上掛了副平光的眼鏡,整個人看起來多了幾分斯文。

恩。

眼鏡還能遮擋眼神。

他拍大山,拍樹,拍野花,拍天上的雲朵

順勢給好奇看着他的小男孩拍了幾張。

男人在入鏡的那一瞬,臉色難看渾身僵硬。

童森微笑,“來,笑一個。”

小男孩開心的比着剪刀手,身後的男人卻臉很沉。

童森藉機又拍了幾張。

“等照片洗出來,我給你們寄過來。”

很清楚。

在之後的罪犯面容對比中成功的跟某一人百分百重合了。

接下來就是抓捕。

葉佳佳跟童森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把魏紅老公請到了警局,一同的還有魏紅的父母。

事情清楚了。

當初魏紅的父母接到警方的通知說讓認屍時是很不想去的,就像他們說的那樣,晦氣。

而且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的。

路費還要遭不少。

去也是該女婿去。

但於成找到他們,說只要他們跑一趟,並且不供出魏紅結過婚的事,就給二十萬辛苦費。

二十萬吶。

連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至於爲什麼,於成並沒有說。

而房子的事,魏紅父母確實不知道,回去也沒說。

“於成,你還有什麼可說的。”

葉佳佳坐在對面問道。

“你應該知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

說了很多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話,在三天後於成終於鬆口了。

“我能抽根菸嗎?”

葉佳佳跟童森對視一眼,後者點了點頭。

呼!

於成吐出一口煙霧。

幾分鐘後

“我家很窮,其實這大山裏,誰都過得不容易。”

“十五歲那年我輟學了,家裏確實出不起一學期幾百塊的錢,當然,我成績也不好,就乾脆跟着村裏的人出去打工了。”

“我做過很多事。”

“一開始是去拉線,恩,就是在那種山區裏,在一百多米的信號塔上工作,雖然很危險,環境又惡劣,但工資很不錯,一個月至少都有七八千塊。我覺得很滿意,可有天出事了,一起上塔的同事在工作時身上綁的安全繩突然斷掉,他就在我眼前,從一百多米高的塔上掉下去了,等落到地面的時候,整個人都沒形了,面目全非,身上的肉被塔颳得幾乎見骨。”

“我很怕。”

“一連做了半個多月的噩夢,最後再也不敢上塔。”

“我放棄了高工資,去工廠裏當了一個製鞋工。”

“之後,我擺過攤,賣過碟片,當過服務員,還在夜總會推銷過啤酒,我的命運就此改變。”

“對窮人來說錢是很重要的。”

“比起啤酒,顯然彩色糖丸的利潤多得多。”

“我想盡辦法成爲了一名經銷商,魏紅是我在夜總會認識的,她當時也是賣啤酒的。”

“後來”

“我們結婚了。”

“生意越做越大就引起警察的注意,不得以,只能離開隱姓埋名,在這山底下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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