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最大的痛苦,常常不是現實的苦悶本身,而是不自覺地把幻想當成了現實,把心底編織的故事,當作了腳下的路。
所謂“空想綜合徵”,其實是個坊間用語。它還稱不上什麼病,卻在很多人身上悄無聲息地上演。你有沒有過類似的時刻?腦海裏反覆演繹某個“理想場景”??工作得意,同事敬仰,家庭和睦,自己說什麼都給人點頭稱是。網
上點贊無數,現實中卻是一地雞毛。幻想和真實,越來越像一堵看不見的牆。從一開始的自我安慰,逐漸變成了“自我隔離”舒適是舒適了,但現實也越來越模糊,力氣也越來越少。
幻想本身無罪。小時候我們都愛做夢,扮演英雄、拯救世界,這種心理”演習”,是自我成長的一部分。即使成人後,幻想依然柔和了生活的棱角,讓人有盼頭,有動力。但問題出在當幻想變成了唯一的避風港,而不是邁向真
實世界的橋樑。當我們更願意在夢想劇場裏循環播放“理想自我”,而不是用力氣去改動身邊那“卡殼的人生劇本”??麻煩就在這時候悄悄醞釀。
心理學圈裏,各家有各家的說法。弗洛伊德說,人本能會用幻想自保,但前提得和現實“對賬”。榮格指出,幻想裏的影像很重要,但你得意識到它只是“影像”,而不能胡亂等同於外面的世界。不然,就像把晚上做的夢當成了
白天生活的底稿,最後只會越來越迷茫。
現代心理學也有提醒咱們人類的大腦,有點“偏心眼兒”。看到符合自己理想的內容,總會無意識地多關注幾眼;而真實世界裏不如意的線索,容易自動屏蔽。再加上現在社交網絡的推波助瀾,網上只發高光時刻,點贊獲得即
時滿足,難怪有人更願意泡在“虛擬人生”裏,不肯回頭看現實。
這種狀態最危險的地方,是你覺得自己什麼都懂,什麼都實現了,但其實腳下的路早就斷掉了。因爲幻想太完美,現實怎麼改都有落差。慢慢地,不想改變了,也不敢努力了,只會在腦子裏反覆搭建理想劇本,現實卻越來越
乏味。這時候,痛苦和無力就悄悄地、慢慢地蔓延開來。
想走出這個怪圈,說實話,最難的是“認清”。要有勇氣承認自己確實活得有點偏了。不是去否定幻想的價值,而是學會給它正確的“安放方式”???把想象中的自己“拆解”成幾個可操作的目標,一步步往前拱;跟朋友、家人聊
聊,讓真實反饋幫自己找補認知上的漏洞;必要時,藉助專業的心理技巧,把幻想變成行動指南。日常裏,也可以通過現實檢驗或者小實驗,溫柔而堅定地拉自己回到生活的正軌上。幻想不是“敵人”。誰沒在疲憊的時候,對着窗
外發呆,假想另一個自己?幻想之所以讓人留戀,是因爲它的確能讓我們短暫停靠,慢慢緩和身上的壓力,重新找回繼續生活的力氣。只是,健康的心態,需要我們在“想”和“做”之間搭座橋。真正能支撐人生的,是在不完美的現
實中咬牙堅持、打磨自我的過程,而不是無休止的劇本排演。與其把幻想當成避難所,不如把它用作燈塔。哪怕生活千瘡百孔,心中的光還是要有,但更重要的,是走一步算一步,把你的想象,漸漸地落到腳下每一塊泥土上,那
纔是真正屬於自己的踏實人生。
格爾就是如此。
可他又隱隱的感覺到不對勁。
現實和夢境交織的再完美,也不可能真的一致。
比如格爾的女兒!
納爾不敢在幻境中具現出格爾的女兒,可偏偏格爾執念之中,他的女兒佔據了非常大的重量。但這個又在格爾那裏行不通了,於是格爾總有一點違和感!
這也是格爾始終沒能沉迷的原因。
就在格爾這邊惆悵的時候。
外面的情形,卻相當的......怎麼說?
焦灼?
算不上,畢竟一羣人坐在特等席上看戲而已。
老實說,一羣阿斯加德人一開始真的是心驚膽戰啊。
那可是永恆大神。
雖然這裏的大部分人,在此之前壓根不知道永恆大神是個什麼玩意。但這裏是永恆祭壇,這裏的一切本身就是一種非常高的高科技建造的,它本身就蘊含豐富的信息。
哪怕是個文盲,來到這裏,立刻就能明白這裏的一切代表什麼意義。
所以他們知道了,哦,原來宇宙中有這麼多大神,他們以前從來沒聽過。
等到永恆大神親臨,一羣阿斯加德就像遇見國王的鄉巴佬,一個個嚇渾身發抖,甚至不知道該怎麼辦。
可隨後,他們發現......誒?永恆大神很好說話。
只要他們老老實實的站在旁邊看戲,永恆大神壓根不管他們。
於是膽大包天的阿斯加德人開始蛐蛐起永恆大神了。
“爲什麼我覺得永恆大神看起來一點都不酷炫啊?”
一個阿斯加德戰士放下手裏的武器,用手捂着嘴小聲的說。
嗯,他用這種方式來防止永恆大神偷聽他說話......真不知道該怎麼說......這要是能防得住永恆大神就有鬼了。
但偏偏很多人都覺得這樣沒問題.....
“的確,不是金色的。”
很多人都贊同這一點。
阿斯加德人喜歡金色,你如果去阿斯加德你就會發現,他們都是重度金色控!
黃金,是他們的最愛。
他們的整個城市都是金光閃閃,另外有一個事實,讓託尼這樣的富豪去過一次阿斯加德之後,就覺得自己是個窮鬼!
那就是阿斯加德整座城市都是黃金建造的!
沒錯,就是黃金。
雖然不是全部,但他們的確喜歡用黃金當做建築材料。
在地球上所有金屬之中,最受人類喜愛的無疑就是黃金了,實際上,人類對黃金的喜愛由來已久,從目前的考古資料來看,地球上已知的所有古文明都將黃金視爲珍貴之物。這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個是黃金擁有獨特的化學性
質和物理性質,還有一個原因則是,人類在地球上能夠找到的黃金很少。
黃金的化學性質非常穩定,在地球上的自然環境中,黃金幾乎都是以單質狀態存在,這使得任何古文明都能夠直接在自然界獲取到黃金,而由於黃金具備極強的抗腐蝕性和抗氧化性,人們很快就會注意到這種金屬很值得擁
有,因爲它不會生鏽,不會變質,也不會被蟲子喫掉。從物理性質來看,黃金在自然狀態下會呈現出非常美觀並且極易識別的金黃色,人們很容易將黃金的金屬光澤與太陽聯繫起來,基於對太陽的崇拜,地球上的古文明通常會將
黃金視爲一種神聖之物,從而有意識地對其進行收集和儲存。另一方面來講,黃金的質地相對比較柔軟,並且具備極佳的延展性和可鍛性,除此之外,黃金的熔點也相對較低(約爲1064.43℃),即便是古文明也可以將其熔
化,而在被熔化的情況下,黃金的化學性質依然非常穩定,當其降溫凝固之後,它依然是閃閃發光的黃金。這些特性使得古文明可以對黃金進行各種加工,並將其廣泛用於祭祀、裝飾物以及貨幣等等用途,在此基礎上,加上黃金
的稀缺性,出現“所有古文明都不約而同地認可黃金”這種情況也就是理所當然了。相對龐大的地球而言,人類的能力其實是非常有限的,即便是現代人類,也只能在地球表面開採一些相對比較集中的黃金。
其實這個規則放在全宇宙也是如此。
是的,宇宙中很多種族都認爲黃金是極其稀少的貴金屬,甚至在宇宙貿易中,黃金一直都是硬通貨!
如果要追根溯源的話,這些黃金則有兩種來源,一種是大質量恆星在其內部的“核燃料”耗盡之後發生的超新星爆發,另一種則是中子星碰撞。與地球相比,能夠產生黃金的天體的質量都非常巨大,以至於每一次超新星爆發或
者中子星碰撞,都會產生質量比地球還要大得多的黃金,它們會被拋灑在廣闊的宇宙空間之中,並隨着時間的流逝而不停地擴散。
毫不誇張地說,你奶奶壓箱底的金鐲子,其實比地球和太陽還更古老:這些金原子在宇宙誕生時,地球上連塊石頭都還沒形成。
恆星作爲元素核聚變工廠,通過層層聚變反應鍛造不同的元素。
常見的普通元素(如碳、氧、鐵)在恆星內部就能製造。但當生產線運行到鐵元素時就會卡殼:因爲繼續製造更重的元素需要消耗能量而非釋放能量。而黃金(含79個質子)的誕生需要突破這道物理屏障。
兩種形成黃金的方式都極其罕見,比如,製造1克黃金需粉碎10^23次方噸恆星物質,這相當於整個太陽系質量且生產機會稀少。銀河系平均10萬年才發生一次有效產金的中子星碰撞。然後是運輸損耗巨大。超新星爆炸?
射的黃金,99%散失在太空,只有微量能到達新生行星。比如地球。而地球上的黃金更遭遇「雙重封印」:46億年前行星形成時,97%的黃金隨鐵核沉入地心,殘留地殼的黃金濃度僅爲億分之四。人類至今開採的黃金總量,僅
相當於邊長21米的立方體。這甚至還要歸功於45億年前,太陽系附近恰好發生過幾次「宇宙鍊金術」。
也許有人覺得,已經星際文明瞭,黃金難道還有實用價值麼?
恰恰相反,黃金從來不只有貨幣一個屬性。
化學性質上,黃金錶現出了極高的穩定性,能夠抵禦酸鹼腐蝕,即使在高溫環境下也不會變色或發生氧化反應。此外,黃金還擁有出色的導電性、導熱性以及延展性。僅需1盎司的黃金,就能拉製成數萬米長的細絲,或打
成微米級別的金箔。這些特性使得黃金在首飾加工、電子、化工以及醫藥等多個行業中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電子領域,黃金因其出色的導電性和電壓穩定性,成爲了製造精密電子設備如手機、電腦等不可或缺的材
料。隨着電子產品的日益輕薄化,電子器件的尺寸不斷縮小,這給導線製造帶來了新的挑戰。在有限的空間內連接各元件,需要更細的導線。然而,使用銅、鋁等金屬在超細間距下製作導線極易斷裂。幸運的是,黃金憑藉其卓越
的延展性,能夠被拉製成極細的金絲,同時保持其卓越性能,完美適應這一需求。此外,黃金在太空領域也發揮着重要作用。其獨特的薄膜特性使其在航天領域大放異彩。黃金薄膜的高紅外反射率賦予了它出色的隔熱性能。在航
天器和宇航服上鍍上這樣的薄膜,能夠有效地反射過度太陽輻射,提供保護。同時,這種薄膜還能透射可見光光譜的黃色至藍色範圍的光線及紫外線,透明度堪比玻璃。因此,在宇航員頭盔的護目鏡上鍍上黃金,既保證了隔熱效
果,又不會影響視線。
更值得一提的是,黃金還能作爲固體潤滑劑使用。在鋼、鐵等表面浸塗一層黃金,能夠顯著減少零部件的磨損,彌補一般潤滑劑的不足。這對於結構複雜的航空航天零部件來說尤爲重要。值得一提的是,詹姆斯?韋布空間望
遠鏡的主反射鏡也採用了黃金塗層。這臺紅外線望遠鏡需要在-223.2°C以下的低溫環境下工作。黃金塗層不僅顯著提高了紅外光的反射性,有效隔絕了熱量,還進一步增強了望遠鏡的耐用性。
總之,這玩意真的很珍貴。
所以當託尼來到阿斯加德城,差一點被那些黃金建築閃瞎眼之後,他就再也沒在託尼面前提什麼世界首富這件事了......畢竟按照當時的金價,他最多在阿斯加德買一套三居室,還是那種位置不太好的,二手房。
阿斯加德上下都有這樣的毛病,他們就覺得金光閃閃的好看。
甚至連他們的盔甲都是金光閃閃的。
但凡能用黃金裝飾的東西,他們都喜歡用黃金!
當然還有一個很樸素的原因,那就是,黃金重,拿在手裏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