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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農家小院 第兩百二十一章 典個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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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二十一章  典個房住

修完所的場地,總共就那麼大。兩名官員的對話,讓張仲微聽了個一清二楚,雖說結果是讓人欣喜,但還是叫張仲微喫了一肚子的氣,原來他們肯把臭池塘賣給他,是看上了張家傻愣糊塗、好糊弄。

喫氣歸喫氣,買賣還是得做,怎麼也不能爲了一時意氣,放着大筆的錢不賺。張仲微怕被楊氏知曉,不敢把契紙拿回家,便與修完所的官員做個了口頭約定,臭池塘與他留着,明日一早就帶錢來籤契約。

張仲微心情複雜,又是高興,又是氣憤,回到家中便與林依嘟囔:“那修完所狗眼看人低。”

林依喫驚:“怎麼,他們不願把池塘賣與我們?”

張仲微搖頭道:“不是,這事兒已然談妥,就照着上回爛果子地的價錢,明日帶錢去籤契約。”

林依十分高興,卻又更爲奇怪:“你去修完所。不就是爲了買地,既然買到了,爲何還要拉着個臉?”

張仲微把修完所那兩名官員的對話複述給林依聽,憤慨不已:“打諒誰是傻子呢,上回他們多報兩分地,咱們又不是沒看出來,只是不與他們計較罷了,沒想到如今到成了他們的把柄。”

原來是這麼回事,林依笑起來:“怎能叫把柄,這是我特意種的因,今日結的果,倒騰房屋的生意,並非我們首創,肯定還有人想得出來,就算想不出來,看着我們賺了錢,也會跟風,將來地少人多,修完所憑甚麼非要把地賣給咱們?就憑咱們裝糊塗。”

既是故意爲之,張仲微的心情好了許多,再仔細想了想,復又高興起來,稱讚道:“還是娘子有遠見,我向修完所打聽過,那與咱們爭搶池塘的時大官人,就是祥符縣那位,家中錢財無數。極出得起價的,若不是咱們裝過糊塗,單憑價錢,肯定爭不過他。”

林依道:“裝糊塗只是一方面,咱們背後還有參政夫人撐腰,那些官員精着呢,你還怕他們不知道?”

張仲微哈哈一笑:“這叫雙管齊下。”

夫妻倆想着,只要明日把地契一簽,就等於大把的錢財進了手,不免又是歡喜,又是興奮,正在那裏商量,家中就要添人口,等賺了錢,得買個大房子住,突然就聽見院門口有吵嚷聲,喚來小釦子一問,原來是青苗來尋林依,卻在門口同一陌生男人吵了起來。

青苗雖潑辣,但向來知曉分寸,怎會在自家院門口與男子吵架。其中必有緣故。林依起身,欲出門去看,卻被張仲微以她懷有身孕、不宜操勞爲由,將她攔下。

張仲微隻身到了院門口,果然看見青苗在與一男子吵架,那男子看着甚爲眼熟,原來就是纔在修完所見過的時大官人。他喝住青苗,斥道:“客人上門,你不去通報,吵嚷作甚麼?”

青苗忿忿不平:“二少爺,他是哪門子的客人,他是專程上門,欺負人來的。”

時大官人衝張仲微一抱拳,道:“在下時昆,先前在修完所,已與張編修有一面之緣。”

張仲微回禮,道:“家中地方小,又有女眷,不便請時大官人進去,有甚麼事,就在這裏說罷。”

他是個官,要在外面待客,時昆不敢有異議,忙將他來的目的講了一遍。原來時昆離開修完所,乃是佯裝,指望着官員會叫住他呢,沒想到張仲微橫插一槓子,讓他抹不開臉,只好真走了出去。不過他沒買到池塘。哪裏肯甘心,待張仲微一走,就又迴轉,再次加價,請修完所把池塘賣與他,但這回修完所態度很鮮明,稱池塘已許給了張仲微,哪怕他出再高的價,也不肯出手。

時昆說服不了修完所,又打聽得張仲微爲人寬厚,便找上門來,想求他把池塘讓與自己。

他若不講那“爲人寬厚”,興許張仲微的態度還好些,這詞兒這會兒聽在張仲微耳裏,就等同於“好糊弄”,令他猛然沉下臉來,道:“我家丫頭還真沒講錯,你確是上門欺負人來的。”說完看也不看時昆,拂袖就走。

時昆欲追,青苗卻把手一招,門邊鐵塔似的兩個家丁就撲過來,把他攔了個不透光。

青苗跟進屋去,道:“對付這種想佔便宜的人。就該強硬些,不然往後他還得上門。”

張仲微奇道:“你怎地曉得我們家要買池塘?”

青苗道:“我不曉得,只曉得他要佔我們家的便宜,就同他吵了起來。”

林依聽他們講了經過,嗔道:“買賣不成仁義在,趕他作甚麼,叫家丁請他走便是。”說完又點着青苗的額頭道:“你這個爆脾氣,若再不改改,將來怎麼嫁得出去。”

青苗撅了撅嘴,道:“我不嫁。”說着掏出一包錢,遞與林依。道:“二少夫人,八娘子與我發工錢了,我沒處藏,你替我拿着罷。”

林依接過來,鎖進錢箱,在賬簿上做好記錄,笑道:“替你收着,與你辦嫁妝。”

青苗羞紅了臉,扭身跺腳,又懇求道:“二少夫人,你如今懷了身孕,身邊卻沒個人侍候,怎麼能行,還是讓我回來侍候你罷。”

張仲微覺得青苗講的很有道理,連連點頭,道:“娘子,你是該有個人貼身服侍,那小釦子太小,又要服侍娘,哪裏忙得過來。流霞流雲兩個又不老成,叫人不放心。再說酒樓如今是羅家的,我們是該把張家的人收回來,不然叫人說閒話。”

林依看着青苗,問道:“你真想回來?”

青苗重重點了點頭,道:“不光是我,楊嬸也想回來,八娘子待我們雖好,但畢竟那是別人家的生意,我們卻是張家人。”

在哪裏不是一樣的做活兒?林依沒法理解她們這樣的想法,但卻願意尊重,更何況她們心向着張家,乃是大好事,遂道:“且先等一等,待我們買到大房子搬了家,就讓你們回來。”

青苗高興地點了點頭,重新去酒樓做活。

張仲微是男人,最不愛寄人籬下。總覺得酒樓既然已租出去了,他們現在住的就是羅家的房,讓他渾身不自在。方纔經青苗這一說,他搬家的願望就更強烈了,便與林依商量,能否不等買地皮,提前搬家。

林依拗不過他,只得打開賬本,仔細算賬,一通算盤撥下來,預留下買地皮和蓋房的錢,還剩兩百貫可供支配。

照着張仲微的意思,家中有女眷,還是買個小院子的好,但只有兩百貫,要在東京好些的地段買一進庭院,卻是不能。林依提議道:“還是先租房住?”

張仲微想了想,問道:“趙翰林要賣房,你可曾聽說?”

林依擺了擺手,道:“早就聽說過了,可這麼久也沒動靜,大概已賣掉了。”

張仲微將她的手一捏,道:“你如今謹守孃的教導,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外面的新聞都不曉得了,趙翰林的屋,因有個鄰居刁難,脫不了手呢。”

林依聽得迷糊,趙翰林賣屋,與他鄰居何幹?

原來大宋有律,凡典賣、倚當物業,先問房親,房親不買,次問四鄰,四鄰不要,他人並得交易。因此趙翰林要賣房,不僅要得到家人和族人的首肯,還須得鄰居同意。

趙翰林運氣不好,曾與鄰居有過節,如今賣房時,就受到了刁難,那鄰居以他賣房損害了自己的優先購買權爲由,拒絕在小本子上簽字。

林依聽過張仲微的解釋,大略知道了趙翰林爲何賣不了房,不過這與張家有何干係?難道張仲微想要繞個大圈子,先幫趙翰林說服鄰居,再接手他的房?她可不同意張仲微這樣做,得罪人不說,而且麻煩。

張仲微笑道:“你說的對,趙翰林賣房,與我甚麼相幹,他賣不出去,咱們纔有機可乘呢。”

林依拍了他一把,道:“那趙翰林夫人雖不怎麼討人喜歡,可也沒害過咱們,你別幸災樂禍,落井下石。”

張仲微好笑道:“你想到哪裏去了,我是這樣的人?我的意思是,他賣不了屋,咱們正好典過來住。”

典房?真是個好主意,趙翰林缺錢,張家缺房,兩廂得益。而且趙家的祖屋,林依是見過的,雖然不大,但夠住,坐北朝南,通風采光,都是好的。林依越想越興奮,又不免懊惱,這樣妙的法子,她怎麼沒想出來。

張仲微見林依也道好,當即就到隔壁請示楊氏。能有房住,乃是好事,更何況趙翰林那進小院,就在張家酒樓後頭,極近的所在,再好不過。楊氏聽張仲微講完,歡喜不已,二話不說就同意了。

當時天色已晚,張仲微本欲第二日再去尋趙翰林,但轉念一想,明日大家都要去翰林院當差,那時再談這個,反而不美,橫豎趙家就在後頭,不如馬上就過去,先探探趙翰林的意思。

他問過林依,林依也覺得早些行事爲妥,於是便帶了個家丁,出門走了幾步,來到趙家敲門。

------------------------2010.6.23.第3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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